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8-365365体育在线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7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五大九江”目标,全面推进法治九江建设,有效推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促进全体公民自觉崇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宏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九江建设。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普法实际效果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做好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普法实际效果。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深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强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仲裁机构和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从青少年抓起,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信守法、市场规则意识以及契约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化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深入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推进九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九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九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建立全市守法信用记录数据库,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台帐管理、督导推进、公益普法和考核评价四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